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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议“请示”与“请批函”的区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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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无用 发表于 2012-9-12 10:05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这一文件精神,某职业学校为满足教学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,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社会效益,特向所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《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关于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函》。几个星期后,市、区相关部门领导来校实地调研。在座谈会上,部分与会人员对于学校递送的文件文种提出质疑,认为“如果是‘函’的话,我们可以不回复,要想我们回复应该用‘请示’”。虽经解释也无济于事,“向上级提出请求事项就必须要用请示”的观念在部分人得脑海中已根深蒂固。其实,这是对“请示”与函(请批函)文种的混用和认识的错位。2 r& ~6 u' J8 v9 j8 ~: j6 f! P8 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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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。一是公文沿革中的历史遗留。从公文的发展历史看,“请示”自1981年以来一直沿袭“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”的规定,“函”于1987年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才增加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”的规定;两者皆有“请求批准”的功能,不认真分辨,确实容易混淆。二是对于“请批函”的偏见。在现实工作中,人们总是习惯使用“请示”文种以示尊重;而业务主管部门也习惯用批复去答复审批事项,以显权力的尊贵。三是错误的导向。一些不负责任的公文写作教材、专著中没有细说请示、请批函的异问,或以错用文种的公文作例文,造成很多人的误解和错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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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d4 ^; v2 {8 ]5 E要解决上述问题,最根本的办法是弄清“请示”与“请批函”之间的区别。仔细分析,它们的不同点还是很明显的。  z4 p" l5 s& H% q' ], }" d) @! C-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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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方向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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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从行文方向上可分为上行文、下行文、平行文三种。其中,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;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往来的公文。《办法》规定,“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”,属于上行文;“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,询问和答复问题,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”,属于平行文。党函被用作“请求批准”功能时称“请批函”(或称“请示函”),它自然亦属平行文。+ F; i( {$ J6 Z0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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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对象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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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 D0 m1 J. }( {" `2 y; `1 W% p“请示”与“请批函”尽管都是用于请求审批事项的公文,但行文对象是有区别的。“请示”的行文对象是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或业务指导机关,即“上级机关”,指在行政或组织上与发文机关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机关;“请批函”的行文对象是没有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,即“不相隶属机关”,指组织或行政上与发文机关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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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z( T7 a0 `& @  D1 L6 E5 H此外,“请示”的行文对象与发文机关一般属于同个系统(系列),如同属于教育系统、财政系统、党委系统等等;由于是系统内部行文,因此行为对象的范围较窄。而“请批函”的行文对象与发文单位通常不属于同个系统,因涉及方方面面、错综复杂的事务,所以系统间行文频繁、行文对象的范围也就比较广。; e+ m* B) s7 ?"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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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内容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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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a0 l* @4 Y8 t8 V  u6 m& I& t“请示”的行文内容一般是比较重大的事项,涉及机关政务、人事、财务、政策等方面的问题,发文机关向具有行政管辖权的上级机关提出请求。如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该区教育局就人才引进、经费统筹、实训设备采购等人、财、物方面的事项提出申请,就应该使用“请示”文种。" C0 p( ^0 r4 a$ N' L5 i, X7 g3 q

, p: h( X3 ^; Y. h- O- ]& Z1 q“请批函”的行文内容只限于请批具体事项,局限于事务和业务方面的问题。发文机关就本单位、本系统无权自行决定的事项,向业务主管部门报批。如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要新建实训大楼,会因占用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去函申请土地使用权,会因建在河流沿线向水利部门去函申请建设权,会因建筑过程产生淤泥、污水等向环卫部门去函申请妥善处理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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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目的不同: m2 L3 M* ~' ?* _: S  ~3 O' m2 _

: H  m; T6 w/ Q( D  x( y9 I“请示”行文目的旨在向上级机关“请求指示、批准”,对于某项工作或者某个问题,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、批准和帮助;而“请批函”的行文目的仅在于“请求批准”,让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机关了解并掌握情况,体察发文机关难处,对于请批事项能给予理解,并给予肯定答复。- |! G4 n1 D  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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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格式不同/ N/ B1 }+ c; l( H6 W5 |. C, 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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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

; l* C# R% `6 Z, d0 z+ Z" V) \- I2 c综上所述,通过辨析“请示”和“请批函”的差异,便于我们在工作中正确选用这两个文种,纠正错位和混用现象,提高行政公文的使用效率。作者:叶会乐
 

精彩评论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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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坎秘书 发表于 2013-12-13 11:5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公文写作百法例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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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人数 1文银 -40 收起 理由
老猫 -40 恶意灌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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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锋八刀 发表于 2017-8-6 10:47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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厚德载物自强不息行胜于言
 
ally7agl 发表于 2023-4-22 22:0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
专业写文章
快让我看看,让我看看啊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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